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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9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3/26 13:30:49 点击次数:3413 字体大小:
各区(县)发改局、经信局,各开发区、产业集团,各企业:
       今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使企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南京市第19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立项、申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规划,切实把握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点。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及省、市的战略部署,结合 十二五规划和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管理创新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列出相关课题,组织专人进行攻关,可重点突出以下方面:制造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发展、核心技术突破与成果产业化、节能减排与绿色管理、并购重组与一体化整合、核心能力提升与对标管理、员工素质提高与劳动关系管理、先进质量管理与国际知名品牌创建、流程优化与精益管理、现代服务业发展与供应链管理、风险控制与危机管理、公司治理与集团管控、全面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电子商务、社会责任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诚信建设与法律事务管理、跨国投资与贸易争端处理等。特大型企业申报数不超过10项,大型企业申报数不超过6项,一般企业申报数不超过3项。对重大管理创新课题可随时上报,以便做好跟踪、协调和服务。
      二、择优推荐,积极申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2011年度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今年的推荐申报工作。各区(县)发改局、经信局、各开发区、产业集团要发掘本系统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成果。各企业要本着自愿的原则积极申报创新成果,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请各单位于6月底前完成向南京市的申报工作,以便我们在评审基础上向国家和省进行推荐申报。申报创新成果要填写《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立项登记表》和《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表》(一式两份),相关表格可在南京市企业联合会网站/下载,附上成果报告两份,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报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委会办公室(同时附电子版)。
      三、规范操作,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申报企业要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的要求,在总结成果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撰写成果报告,如实计算和阐述成果效益,严禁弄虚作假。各区(县)发改局、经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要加强指导,掌握标准,共同做好成果推荐工作。评审工作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切实维护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和审定发布的严肃性。
      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立项、申报、审定、发布等具体业务工作由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办公室设在南京市企业联合会、南京市企业家协会办公室。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狮子桥2号(狮王府四楼)
      邮  编:210009
      联系人:郁美 梁训杰
      电  话:83249788 、83218017
      邮  箱:395686917@qq.com
 
                                       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