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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2/29 15:18:19 点击次数:4585 字体大小:
各区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园区、产业集团、各行业协会及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推动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企业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驱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今年将继续开展第二十三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及评审工作,以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我市企业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现代化水平。第二十三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评审工作继续由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京市企业联合会/南京市企业家协会共同开展,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组织做好第二十三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内容
本届成果在全面反映我市企业各项管理创新的基础上,应当结合企业在新常态下的创新发展实践,突出以下重点:企业改革、互联网+、两化深度融合、智能制造、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国际化经营、企业治理、转型升级、市场开拓、化解产能过剩、收购兼并、集团管控、新生代员工激励与管理等当前企业改革创新的热点、难点领域。
    二、成果申报、评审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各区工信局(经信办)、各开发园区、产业集团、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掘本系统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并协助企业向市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申报成果。南京市企业联合会/南京市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可直接向市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申报成果。
    (二)正式申报之前先进行立项,以便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根据企业申报的成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前期辅导工作。具体要求:成果申报企业请于2016年3月20日之前向市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提交《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立项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立项登记表》可登录市企联网站下载)。
    (三)立项通过之后,进行正式成果申报。具体要求:成果申报企业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向市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提交成果主报告(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及《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同样在市企联网站下载)。
    (四)市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将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企业申报的各项成果进行独立评审,在此基础上还将组织有关专家前往部分成果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此外,市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还将对申报成果进行遴选,择优推荐给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引导企业参与更高层级的评审。
    (五)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级别。市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将召开专门会议发布评审结果,并在会上向相关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除此之外,市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还将通过组织交流参观、将优秀成果在《今日企业》杂志上刊登等方式对成果进行推广。对成果创造人的表彰,会出台指导性奖励标准,企业可参照执行。
    (六)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成果评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除成果评审所产生必需的费用外,不向企业索派款项,以免增加企业负担,并坚决防止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七)为帮助初次参加评审的企业提高成果撰写水平,市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可向成果申报企业提供往年优秀成果案例作为参考,如有需要,欢迎来电索取。
    三、成果评审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立项、申报、评审、发布等具体业务工作由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京市企业联合会)承担,有关事宜请与承办单位直接联系。
    地  址:湖南路狮子桥20临(傣妹火锅四楼)  邮编:210009
    联系人:郁美 梁训杰
    电  话:83218017、83249788
    邮  箱:105776568@qq.com
 
 
                                        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定义.doc
附件二: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