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南京市企业百强制造业企业百强服务业企业百强、成长型企业50强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引导我市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发展具有全国乃至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南京市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两会”)决定2019年在我市开展南京市企业百强、南京市制造业企业百强、南京市服务业企业百强指数分析研究和发布活动。为突出我市企业中依靠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带来高效益、高增值能力,推动企业较快发展和变革, “两会”将同时发布我市成长型企业50强。

上述各企业百强申报工作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进行,不向企业收取费用。依据2018年企业营业收入,“两会”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成立相关的审议机构,根据各企业申报的材料确定南京市相关企业百强,希望各企业能按要求及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资格

凡是在我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合规,正常经营的企业(含视同独立法人的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政企合一的单位以及各类资产经营公司、烟草公司,但包括在南京市外注册、投资主体为南京市自然人或者法人、主要业务在我市范围内的企业。

申报2019年南京市百强企业的标准为:申报2019年南京市制造业企业百强的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应达到5亿元(人民币);申报2019年南京市服务业企业百强的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应达到5亿元(人民币)。申报南京市成长型企业50强的标准为:企业有盈利,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20%

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确认的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20172018年度)。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性的可靠材料,如上报市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盖章确认。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者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

  1. 指标填报

申报2019年南京市企业百强、南京市制造业企业百强、南京市服务业企业百强、南京市成长型企业50强的企业要填报申报表(详见附件一),所有指标均需按照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填报,主要填报营业收入、海外收入、利润总额、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资产总额、海外资产、所有者权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发费用、员工总数、海外员工等指标和企业有关信息。各企业百强最终的入围指标是营业收入,依次确定排序。

三、填报时间和程序

企业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同时申报,请各企业于2019731日之前按照附件二的要求将申报表填好、签字盖章,并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或者企业证明材料,统一寄至南京市“两会”。同时请登录www.njec.org.cn网站下载表格,填写并报至我会。

联系人:胡劲松(18651902133  羊晓丽(15850890102

电话:025-83218017   83201604

传真:025-83218017   83201604   83201063

邮箱:yanggr89@163.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66号南邮大厦24

邮政编码:210003

四、各企业百强的发布

2019年南京市企业百强、南京市制造业企业百强、南京市服务业企业百强,南京市成长型企业50强,将在《2019南京百强企业发展报告》出版之际向社会发布。

 

 

南京市企业联合会  南京市企业家协会

                              2019530

附件一:申报表

附件二: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