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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优秀企业申报条件
 
(1)参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 组织机构运转有效,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 职工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得到充分维护,企业管理创新成绩突 出;
(2)参选企业达到一定的经济规模,经营效益良好,2006 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5000万元,上缴税金大于500万元,利润 大于500万元,各主要经济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 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等)均实现较快增长,并在同行业企业中表 现突出;
(3)参选企业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较强的自主创 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品牌,具备健全的 质量体系,制定并实施了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4)参选企业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章纳税,有良好 的信誉,无合同纠纷,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无重大违纪行 为,企业无重大质量、设备、安全、交通、环保等事故;
(5)参选企业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人力资源开发、企 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安置就业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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